7.1常德集体自杀事件是什么情况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事件回顾一个家族18口人,年纪最长者84岁,幼者6岁,公开宣布集体自杀,而且还真那么干了。
具体如下;他们都是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居民。1994年,家族的长子陈东红背着4个弟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作借款抵押,贷款购买点焊机,但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,致使他无力还贷。两年后,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,收回房屋。陈家6户18人从此流离失所,15年申诉无果。
陈家老三陈建勇说,15年来,他们自学法律,但屡诉屡败,焚烧书籍以彰不平,意为“一生学法,却被法害”。
家属和酉港镇居民说,6月17日,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到汉寿县,听取该县领导汇报。酉港镇政府、街道居委会、派出所多人出动,奔赴汉寿县城、常德市区,四处寻找陈家人。但6月28日,陈家18人还是在常德悄然汇合。
6月29日,他们再次谋面。“统一思想”,陈东红说,如果政府同意协商,就取消集体自杀行动。但第二天,官方没有给他们电话。当晚,陈家分发甲胺磷,商定10人赴死。